香港

香港特别行政区
香港特别行政区,简称“港”,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,位于中国南部、珠江口以东,西与澳门隔海相望,北与深圳相邻,南临珠海万山群岛,区域范围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周围262个岛屿,陆地面积1113.76平方千米,海域面积1641.21平方千米,总面积2754.97平方千米。截至2023年末,总人口750.31万人 ,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,人均寿命全球第一,人类发展指数全球第四。 
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,1842~1997年曾受英国殖民统治二战以后,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,跻身“亚洲四小龙”行列,成为全球最富裕、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。1997年7月1日,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,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。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,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,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,以“中国香港”的名义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。“一国两制”、“港人治港”、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。 
香港是一座高度繁荣的自由港国际大都市,与纽约伦敦并称为“纽伦港”,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,重要的国际贸易、航运中心和国际创新科技中心,被GaWC评为世界一线城市第三位。香港是中西方文化交融之地,把华人智慧与西方社会管理经验合二为一,以廉洁的政府、良好的治安、自由的经济体系及完善的法治,有东方之珠美食天堂购物天堂等美誉。2022年,香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270亿港元 ,最终核算生产总值为28180.46亿港元。 

教育事业

教育政策
教育开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整体开支最大的项目,在2017至2018财政年度占政府开支总额近五分之一。政府设有学生资助计划,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未能接受教育,并推行各项措施确保香港维持高水平的教育。香港的教育制度大致分为以下几部分:
1、免费学前教育:透过私立的幼儿园和幼稚园,为学前儿童提供机会学习与群体相处。
2、十二年免费教育:在全港设立官立或津贴资助中、小学、学龄前儿童为全港适龄学童提供六年制小学及三年制初中课程。
3、高中及预科课程:设立两年制高中(中四、中五),为学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;设立两年制预科课程(中六、中七),作为学生报考大学前的课程准备。
2007年9月开始,香港特别行政区推行新的“三三四”学制,即初中三年,高中三年,大学四年,一改以往英式大学学制(三年)的传统而推行大学四年制的制度。
教育机构
香港特区大学分类
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等教育包括法定大学、法定学院、注册专上学院、职业训练局院校和一般院校,目前共有二十二所可颁授学位的高等院校。
法定大学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及通过,再经立法会三读通过相关法例,成为一间受独立法例规管的法定大学。直至现时为止,香港有10所法定大学、9所认可专上学院等(见下表)。 
类型
院校
大学成立的法律依据
备注
法定大学
第1053章《香港大学条例》
公立
第1109章《香港中文大学条例》
第1141章《香港科技大学条例》
第1132章《香港城市大学条例》
第1075章《香港理工大学条例》
第1126章《香港浸会大学条例》 
第444章《香港教育大学条例》
第1165章《岭南大学条例》
第1145章《香港都会大学条例》
法定学院
第1135章《香港演艺学院条例》 
认可专上学院 [37]
第320章《专上学院条例》 
私立
职业训练局院校 
根据泰晤士高等教育2021年6月公布的亚洲大学排名,香港大学名列亚洲第四,香港中文大学、香港科技大学分列第七和第八,令香港在亚洲大学十强中荣获三席。